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时间:2021-09-02 16:43:44 点击: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47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HCZ2104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09-13 14:30:00,更正为:2021-09-18 14:30:00。
(二)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2021-09-13 14:30:00,更正为:2021-09-18 14:30:00。
(三)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更正
1. 四、技术要求 “(二)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更正为:“(二)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采购的非标产品除外)”;
2. A. 240L(加厚)塑料分类容器 1.技术要求“(18)★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更正为:“(18)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B.120升塑料分类容器 “★10、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更正为:“10、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4. C.10升可滤水厨余分类容器 “★7、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更正为:“7、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5. C.10升可滤水厨余分类容器 9、10升可滤水厨余分类容器检测内容 更正为: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值 |
材质分析 | 主要成份 | 高密度聚丙烯 |
外形尺寸、 厚度等规格 | 桶长 | 280mm(±10mm) |
桶宽 | 200mm(±10mm) | |
桶高 | 300mm(±10mm) | |
桶身厚度 | ≥2.0mm | |
桶底厚度 | ≥2.0mm | |
桶盖厚度 | ≥1.5mm | |
容积 | ≥10L | |
桶身重量 | 桶身重量 | ≥0.6kg |
整体重量 | ≥1.0kg | |
理化指标 | 耐热性 | 65℃停放24h,无变形、无开裂 |
耐酸性 | 23℃10%醋酸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碱性 | 23℃10%NaOH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磨性 | 桶底与水泥地面摩擦10次,距离30cm,无明显变化 |
6. D. 10升垃圾桶(其他、可回收)“★9、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更正为:“9、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 D. 10升垃圾桶(其他、可回收)10升垃圾桶(其他、可回收)检测内容 更正为: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值 |
材质分析 | 主要成份 | 高密度聚丙烯 |
外形尺寸、 厚度等规格 | 桶长 | 280mm(±10mm) |
桶宽 | 200mm(±10mm) | |
桶高 | 300mm(±10mm) | |
桶身厚度 | ≥2.0mm | |
桶底厚度 | ≥2.0mm | |
桶盖厚度 | ≥1.5mm | |
容积 | ≥10L | |
桶身重量 | 整体重量 | ≥0.55kg |
理化指标 | 耐热性 | 65℃停放24h,无变形、无开裂 |
耐酸性 | 23℃10%醋酸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碱性 | 23℃10%NaOH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磨性 | 桶底与水泥地面摩擦10次,距离30cm,无明显变化 |
8. E、圆形不锈钢二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8、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更正为:“8、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9. E、圆形不锈钢二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10、圆形不锈钢二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检测内容 更正为: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值 |
材质分析 | 主要成份 | 201不锈钢 |
外形尺寸、 厚度等规格 | 桶长 | 660mm(±10mm) |
桶宽 | 315mm(±10mm) | |
桶高 | 650mm(±10mm) | |
桶身厚度 | ≥0.8mm | |
桶底厚度 | ≥0.8mm | |
内桶厚度 | ≥0.4mm | |
桶身重量 | 整体重量 | ≥11KG |
理化指标 | 耐热性 | 65℃停放24h,无变形、无开裂 |
耐寒性 | -30℃停放24h,无变形、外观无变化 | |
防腐性 | 72h,无腐蚀、外观无变化 | |
耐磨性 | 桶底与水泥地面摩擦10次,距离30cm,无明显变化 |
10. F.45升圆型分类容器(其他、厨余)“★10、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更正为:“10、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11. F.45升圆型分类容器(其他、厨余)11、45升圆型分类容器(其他、厨余)检测内容 更正为: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值 |
材质分析 | 主要成份 | 高密度聚丙烯 |
外形尺寸、 厚度等规格 | 桶高 | 470mm(±10mm) |
桶口直径 | 410mm(±10mm) | |
容积 | ≥45L | |
桶身重量 | 整体重量 | ≥2.1kg |
理化指标 | 耐热性 | 65℃停放24h,无变形、无开裂 |
耐酸性 | 23℃10%醋酸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碱性 | 23℃10%NaOH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磨性 | 桶底与水泥地面摩擦10次,距离30cm,无明显变化 |
12. G.双色脚踏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10L+10L(组)10、双色脚踏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10L+10L(组)检测内容 更正为:
类别 | 检测项目 | 标准值 |
材质分析 | 主要成份 | 高密度聚丙烯 |
外形尺寸、 厚度等规格 | 桶长 | 300mm(±10mm) |
桶宽 | 320mm(±10mm) | |
桶高 | 440mm(±10mm) | |
桶身厚度 | ≥2.0mm | |
桶底厚度 | ≥2.0mm | |
桶盖厚度 | ≥1.5mm | |
容积 | ≥20L | |
桶身重量 | 整体重量 | ≥2.2kg |
理化指标 | 耐热性 | 65℃停放24h,无变形、无开裂 |
耐酸性 | 23℃10%醋酸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碱性 | 23℃10%NaOH浸泡168h 外观无变化 | |
耐磨性 | 桶底与水泥地面摩擦10次,距离30cm,无明显变化 |
13.G.双色脚踏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10L+10L(组)增加:12.提供2021年以来国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带以下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4. 五、投标样品 “1.由于投标货物需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因此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240L(加厚)塑料分类容器 、120L塑料分类容器 、10升可滤水厨余分类容器 、10升垃圾桶(其他、可回收)、圆形不锈钢二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45升圆型分类容器(其他、厨余)、双色脚踏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10L+10L(组)、不锈钢双色脚踏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10L+10L(组)样品各一个。(上述垃圾桶技术要求中须“一体成型有‘黄埔区城管’、‘黄埔城管二〇二一’字体钢印”、以及“电子标签”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可用喷涂的方式制作提交,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四、技术要求》制作。)”更正为:“1.由于投标货物需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因此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240L(加厚)塑料分类容器 、120L塑料分类容器 、10升可滤水厨余分类容器 、10升垃圾桶(其他、可回收)、圆形不锈钢二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45升圆型分类容器(其他、厨余)、双色脚踏分类容器(其他、可回收)10L+10L(组)样品各一个。(上述垃圾桶技术要求中须“一体成型有‘黄埔区城管’、‘黄埔城管二〇二一’字体钢印”、以及“电子标签”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可用喷涂的方式制作提交,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四、技术要求》制作。)”。
(四)《技术评估表》序号3“样品的质量情况及符合性(15分):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符合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技术要求”的要求,得15分。注:不提交样品或提交的样品不齐全的或提交的样品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更正为:“样品的质量情况及符合性(15分):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符合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技术要求”的要求,得15分。注:1.投标人不提交样品或提交的样品不齐全的,得0分;2.投标人须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投标人不提交检测报告或提交的检测报告不齐全不得分。检测报告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9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511
联系方式:8250924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
联系方式:020-3912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20-39128809
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