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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南街机关、派出所、执法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03 15:38:59 点击:

项目概况

 桥南街机关、派出所、执法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CZ21137Z

项目名称:桥南街机关、派出所、执法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桥南街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桥南街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1900000

1900000

合同包2(桥南街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桥南街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1500000

1500000

合同包3(桥南街执法队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服务

桥南街执法队食堂食材配送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600000

600000

其他:

(1)详细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共分三个子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子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子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子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子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达到子包采购预算时,子包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2.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述渠道进行查询,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桥南街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合同包2(桥南街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合同包3(桥南街执法队食堂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     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

①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损失。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邮箱:guohongcg@163.com。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39128809。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号:9550880222127500179,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陈涌支行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以下资料且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网(www.ghcgzx.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2414:00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桥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珠路103号  

联系方式: 黄小姐;020-84503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1号二楼 

联系方式: 吴小姐;020-3912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小姐    

电 话:    020-39128809  

发布人:广州国宏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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